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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于都」于都县解放后兴办工业情况

更新日期: 2024-09-27 来源:kaiyun官方网站入口


  1935年,于都县政府设建设科管理工业。1949年,于都县人民政府成立建设科分管工业。1954年设手工业管理科专业管理手工业。1956年7月成立工业交通局和手工业管理局,分别管理工业交通和手工业。1966年撤局成立县经济委员会(简称县经委)管理工业。1967~1968年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后称生产指挥部)下设工交组。1973年恢复手工业局、工业局。1976年增设农业机械局。1978年增设社队企业局。1979年手工业局改称二轻工业局。1981年撤销工业局成立县经委。1985年,县二轻局管理二轻企业,县农业机械局管理农业机械企业,县乡镇企业局管理乡工业公司,县商业局、县粮食局,县水电局、县林业局、县城建局、县交通局、县劳动局分别管理本局所属工业公司,县经委管理全县工业公司。1987年成立县冶金煤炭工业局,对煤炭企业实行行业管理。1999年成立县供电局。

  1986年初,县经委下属国有工业公司15户,其中采矿工业3户(钨矿、煤矿、稀土矿)、建材工业2户(东方红水泥厂、石灰厂)、食品制造业4户(于都糖厂、酒厂、罐头厂、银坑副食品加工厂)、轻化工业4户(造纸厂、印刷厂、塑化厂、化肥厂)、机械工业2户(齿轮箱厂、汽车拖拉机修理厂),全部职工平均人数3849人。同年8月,银坑副食品加工厂因受地理、资源、技术等条件的限制,连年亏损,经县政府批准关闭。1989年12月,于都县稀土矿因稀土市场疲软,价格下降,发生亏损而关闭。1995年5月,对于都县钨矿实行“划小核算单位、分块搞活”改组,分设安前滩钨矿(集体所有制)、猪栏门钨矿(集体所有制)、有色选冶厂、冶金化工厂、银矿等企业。1998年后,化肥厂、印刷厂、冶金化工厂、有色选冶厂、石灰厂等企业相继停产。2000年,国有工业公司7户,全部职工平均人数2984人,实现工业总产值13871.02万元,拥有固定资产净值14250.5万元,固定资产总额32330.40万元,负债24663.70万元。

  1986年县二轻局下属公司有电机厂、钎头厂、水泵厂、消声器厂、羽绒服装厂、皮塑制品厂、木器厂、竹木工艺制品厂、五金交电修配厂、矿灯厂、烟花鞭炮厂、矿山机械修配厂、陶器厂、瓷厂、铁山垅服装厂、盘古山服装厂、二轻供销公司17个,年末有职工812人,实现工业总产值164.57万元。1993年9月,矿灯厂划归县经委管理,与县塑化厂合并成立矿灯塑料工业总公司。1994年12月,盘古山服装厂解体。1996年12月,矿山机械修配厂由南方电机厂兼并。2000年,县二轻局直属企业有江西南方电机厂、钎头厂、水泵厂、消声器厂、金属制品厂、皮塑制品厂、烟花鞭炮厂、木器厂、竹木工艺制品厂、五金交电修配厂、陶器厂、瓷厂、铁山垅服装厂、二轻供销公司14个。

  【企业改革】1957年前工业公司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劳动人事等全权负责。1958年后推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企业的重大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厂长实施。1960年贯彻“鞍钢宪法”,推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领导、技术员、工人三结合,改革不合理的管理制度。1968年企业成立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1978年贯彻中央《关于加快工业公司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恢复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1982年起贯彻《国营工业公司厂长工作条例》、《国营工业公司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逐步实行党政分开,恢复厂长权力;二轻企业推行民主选举厂长。1983年起全县工业公司推行厂长负责制,和试行厂长承包制,企业车间、班组承包责任制。

  国有工业公司从1985年开始全面实施厂(矿)长负责制,县钨矿、煤矿、造纸厂、罐头食品厂、酒厂、印刷厂、石灰厂、银坑食品加工厂、大修厂、齿轮箱厂、塑化厂等11户企业同县经委签订以利润目标、产值计划为主要考核内容的“厂(矿)长经济承包合同书”,时间1~2年。

  1987~1988年,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公司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东方红水泥厂、于都化肥厂、齿轮箱厂、钨矿、煤矿、恤头食品厂、酒厂、印刷厂、石灰厂、大修厂、稀土矿等企业实行以厂(矿)长为法人代表的全员风险抵押承包经营,对于都糖厂、造纸厂实行招标承包,对塑化厂实行租赁经营,经营期限3~5年。

  1991年,对国有工业公司实行第二轮承包经营。主要考核内容:工业总产值、实现总利润、上交财政利润、产品营销售卖收入、上交税金、按计划实施技术改造和技改还贷等,实行奖罚。

  1992年初,国有工业企业围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这个中心,全面实行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对东方红水泥厂、齿轮箱厂、造纸厂、酒厂进行“六自主”(即:生产经营、产品定价、人事管理、劳动用工、内部分配、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自主)改革试点。通过改革,初步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工人能进能出,收人能高能低”新机制。

  1993年,改革的重点是“一试点、两推开”,即在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试点,在国有中小型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推开国有民营和股份合作制改革。1月,县塑化厂和县矿灯厂合并,成立县矿灯塑料工业总公司,实行国有民营,后因经营管理不善,于同年10月终止国有民营合同。4月,对于都齿轮箱厂实行生产经营“无主管部门”改革试点,全面落实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6月,对东方红水泥厂进行股份制改造,该公司至1997年实收总股本3533万股,其中国有股2640万股,社会法人股780万股,内部员工股13万股。

  1994年3月,对县造纸厂、印刷厂厂实行回有民营,后因企业经营权利不统一,企业出现亏损,分别于1994年11月、1995年7月和1995年8月终止国有民营合同。6月,县罐头食品厂与广东省揭东营合同。6月,县罐头食品厂与广东省揭东县主味食品有限公司合资合作生产小胡瓜、荞头等腌制产品,年底中止合作。10月,对县造纸厂采取“分立重组”,对资产存量重新优化配置,组建于都县新兴造纸厂。

  1995年3月,将罐头食品厂的厂房、场地租赁给个体私营主欧阳效芳经营,兴办赣东冶炼厂。5月,对县钨矿实行“划小核算单位,分块搞活”改组,分设安前滩钨矿(集体所有制)、猪栏门钨矿(集体所有制)、有色选治厂、冶金化工厂、银矿、恒源工业贸易公司(商贸企业)6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10月,对县酒厂实行分立重组,组建于都酿酒饮料总厂。

  1996年1月,将县塑化厂生产区租货给澳门庆豪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兴办“赣州新锐工艺礼品有限公司”。11月,将银矿承包给个体私营业主欧阳效芳,为第一家个体私营业主承包的国有企业。

  1997年,全面推进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为首选形式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出台《企业股份合作制暂行办法》和《企业注资经营暂行办法》,成立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改制工作驻企指导组,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分批分阶段全面推进企业改革制工作。

  1998年,推行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因地制宜、一厂一策”为原则的企业改制工作。对县煤矿实行分块搞活、租赁承包,并改变车间班组统一核算、统负盈亏状况,形成自主经营、统一管理新格局。酒厂按“一厂一策、一厂多策”原则深化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深挖潜力,成功地解决多年旧欠问题。

  1999年,建立县企业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县领导和有关责任单位挂企业制度。“东方红”、“于齿”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组建集团和上市融资募股新思路。糖厂破产方案上报国家经贸委力争列入国家核呆笼子。酒厂实施靠大联大,走联合之路。安前滩钨矿着手实施整体出售,产权有偿转让前期工作。

  2000年,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在全县普遍推行,多数企业改制工作进展顺利,改制面达91.7%。1月,安前滩钨矿产权竞标拍卖成功,整体转让给外商,原有职工与新企业实行双向选择,重签劳动合同,继续上岗率达80%以上。3月,糖厂、化肥厂机器设备在“于都县建设赣州东部中心城市招商引资项目发布会”上公开拍卖。糖厂被列入国家破产企业序列,破产清算工作组驻厂专抓,各项破产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化肥厂向法院申请破产,开始进入破产程序。“于齿”积极实施工龄,国有资本退出改革。

  【管理制度】1957年前沿用苏联模式采用行政办法管理企业,企业只有简单的劳动纪律、财务管理、学习考勤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工艺管理等制度。1961年根据《国营企业工作条例》和《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规定》,进一步制订和健全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1963年开展“工业学大庆”活动。“”期间企业管理制度遭到批判。1976年恢复与健全生产8大管理制度即生产、计划、物资、劳动、技术、设备、财务、安全管理。1982年实行以经济手段为主管理经济,推行权、责、利相结合的各种形式经营承包经济责任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自1987年起,本县国有工业企业开展“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为重点”的抓管理、上等级活动,各企业普遍建立和健全以经济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围绕“管理上水平,管理出效益”,从严治厂。齿轮箱厂、东方红水泥厂、县钨矿分别于1988年、1989年、1991年获得省级先进企业。

  1993年,出台《于都县国有工业企业分档次管理试行办法》,改变过去国有工业企业按行政级别管理的办法,实行按经济指标分档次分年度浮动管理。每年以企业年完成工业总产值、出售的收益和实现税利三项经济指标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全县国有工业公司划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九个档次。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行档次津贴。按企业类型分二级进行管理,大、中型企业法定代表人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考察、聘任和解聘,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对越型企业任和解聘,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对越型企业实行一次性重奖。于都富嘉摩托齿轮有限公司由1993年中型一档越入1994年大型二档,县政府给予公司领导成员一次性重奖8.6万元;1995年,东方红水泥厂达到大型一档,重奖领导班子成员18.05万元,于齿达到大型一档,重奖领导班子成员8.4万元,于都糖厂达到中型二档,重奖领导班子成员3.3万元;1996年,于齿保持大型一档,实现利税1550.82万元,给予领导成员有突出贡献奖9万元。

  1995年,在县属国有工业企业建立年度经营目标考核体系,实现目标管理。以企业年完成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技术改造和开发新产品、流动天数、产品质量指标达标率、安全生产等七项经济指标为考核内容,并确定每项指标的标准分,每年根据企业得分,将企业划分为优胜、达标、未达标三种类型,对照奖惩标准,给予奖惩。当年,齿轮箱厂、东方红水泥厂、化肥厂等企业的目标管理考核达标,分别获得县政府表彰奖励。1996年,对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作了调整,增加资金利税率和万元值节能降低率两项考核指标,考核经济指标由1995年的七项增加到九项。东方红水泥厂、齿轮箱厂和化肥厂当年考核达标,获得县政府表彰奖励。

  1997年,对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作了进一步地充实和调整,考核经济指标由1996年的九项增加到十二项,即工业总产值、销售收人、实现利润、上交利税费、技术经营开发(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多种经营、设备更新改造)、总资产报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产成品资金期末占用、社会贡献率、产品质量指标达标率万元产值综合能粍降低率和安全生产。县印刷厂当年目标管理考核成绩优良,获得县政府表彰奖励。

  1997年,出台《关于鼓励县属工商企业扭亏增盈和技术进步的实施办法》。在县属国有和城镇集体工商企业建立扭亏增盈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每年与县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年度扭亏增盈责任状,以企业年度利税(费),利税(费)增幅和减亏幅度为主要考核指标,设立增盈奖和减亏奖,同时对盈利企业利税(费)连续下降和亏损企业连续增加亏损的,给予法定代表人和党组织书记一定的行政、经济处罚或组织处理。建立企业技术进步激励机制,实行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制,奖励使技改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并实现达产达标的有功人员;对通过鉴定验收的新产品开发项目,在企业有盈利且新产品的利税占企业利税总额达30%以上(含下限)的,给予开发新产品有功人员一定奖防:对获得国家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分别发给50000元、1000元奖金,奖励企业创名牌有功人员。对国有工业企业实行分档次管理办法不再执行。

  1998年,在企业中开展充实管理内涵、拓展管理领域、改革管理制度活动。齿轮箱厂采用现代管理方法,推行1S090质量标准体系。东方红水泥厂推行“卡两头抓中间”办法严卡原材料进厂关、产品销售价格关,狠抓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1999年,紧抓“四个重点”(即:各部门的重点企业,税利50万元、利润10万元以上的重点盈利企业,亏损10万元以上的重点亏损企业,大中型企业),开展企业扭亏增盈活动。东方红水泥厂实行“货比三家,比质比价,择优采购”,提高产品采购质量;实行计件工资制,以增产降耗。齿轮箱厂对大宗材料采取招标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同时,成立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为下岗职工提供技术培训与信息服务,全年输送下岗职工进中心321人,享受低保者29人。

  2000年,指导各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5次,与企业法人代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为下岗职工提供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全年办理下岗职工进中心815人。

  【收益分配】1952年起国营企业由财政统收统支,实现利润全部上交财政,非生产开支由财政批准拨给,职工工资实行固定制。1955年成立手工业联社后,集体企业由联社统负盈亏,职工工资实行计件制或记分制。1958年社队企业,由社队统一核算,职工工资记件制。1966年起国营、集体、社队企业职工工资全部采用固定工资制。1980年工业企业全方面实行定额利润(或亏损)加奖罚,职工工资采用固定工资加奖罚。1981年,大集体企业由原手工业联社统负盈亏,改为自负盈亏;社队企业实行利润包干制。1984年起,国营企业全部实行以税代利,自负盈亏。大集体工业公司和乡(镇)村办企业采取利润包干制。职工工资一律与经济效益挂钩,上下浮动。

  【生产和供销】1955年县人民政府设立计划委员会后,工业公司按县计委下达计划进行生产,产品由商业部门包销,原材料由物资、商业部门供应。1972年,产品采取部份包销和自销相结合,原材料采取自购和计划分配相结合。1981年,采取指令性、指导性计划相结合,扩大企业自主权,除钨砂等产品和“三材”等原材料计划供销外,其余由企业根据市场需要,进行自产自销,企业由过去生产型转到生产经营型。1985年产品营销售卖总额5323.28万元(国营3673.52万元、城镇办646.26万元、乡办1003.5万元),其中自销4412.45万元(国营2762.69万元、城镇办646.26万元、乡办1003.5万元),自销额占总销售额的82.89%。年末产品库存国营490.66万元、城镇办100.47万元,分别占流动资金平均余额43.17%和38.63%。

  【技术改造】1986年,完成技术改造投资319.9万元,其中造纸厂投资55万元对1575纸机双网双缸圆网机进行配套技术改造,新增生产锅炉1台、漂洗机1台;东方红水泥厂投资5万元新上水泥生料重量微机自动配料系统,并通过省级技术鉴定。

  1987年,新开工项目1项,续建项目5项,完成技改投资209.7万元。其中齿轮箱厂投资25万元,形成年产55万件摩托车齿轮能力;罐头厂投资40万元,桔罐的年生产能力达到3000吨;印刷厂投资37万元彩印生产车间竣工投产。

  1988年,新开工项目4项,续建项目6项,完成技改投资735.3万元。其中东方红水泥厂投资1386.95万元,新增年产8.8万吨熟料生产线扩改工程完工投产;齿轮箱厂投资85万元,对250摩托车齿轴生产设备做更新改造,新增圆磨机16台,检测设备2台;酒厂投资50万元,包装、罐装车间扩建改造工程完工投产;塑化厂投资24.73万元,地膜生产线年,新开工项目4项,续建项目2项,完成技改投资380.9万元。其中于都糖厂投资45万元,“填平补齐”节能技改项目竣工。

  1991年,新开工项目3项,续建项目4项,完成技改投资874.63万元。其中齿轮箱厂投资170万元,“高精度摩托车齿轮生产线万元,龙王山中北组矿脉开采工程完工投产;酒厂投资70万元,新上一条葡萄酒生产线万元,新上一条葡萄酒生产线.13万元。其中化肥厂投资786.51万元,“年产1.5万吨合成氨技改”和“两水闭路循环”竣工投产;齿轮箱厂投资212万元,“发展高精度摩托车齿轮”技改工程完工投产,年生产能力达到120万件;印刷厂投资24万元,图版印刷生产线万元,新上腌制生产线万元,引进条花生奶饮料生产线万元。其中东方红水泥厂投资426.8万元,“烧成系统技术改造”竣工投产,年节约标准煤3900吨,水泥熟料标号平均635#;齿轮箱厂投资123.39万元“与引进FKP326-10蜗杆砂轮磨齿相配套技改”竣工投产,投资98.8万元“扩大摩托车齿轴生产技改”竣工投产,年新增摩托车齿轴产量15万件;印刷厂投资8.77万元,新建纸箱生产线竣工投产,纸箱年生产能力24万件;于都糖厂投资19.2万元的餐巾纸生产线万元的地板砖生产线相继竣工投产,餐巾纸、地板砖的年生产能力分别为15吨和2000平方米,投资17.5万元的“锅炉车间除尘室烟道改造”和投资8.2万元的“制炼车间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竣工,减少空气污染,改善操作条件。

  1994年,新开工项目3项,续建项目9项,完成技改投资2363.56万元。其中县酿酒饮料总厂投资180万元,年产5000吨花生奶技改竣工投产;石灰厂投资9.87万元,新上免烧砖生产线万块。

  1995年,新开工项目4项,续建项目7项,完成技改投资2324.19万元。其中齿轮箱厂投资252万元的“年产50万件摩托车齿轴”和投资2425万元的“年产300万件摩托车齿轮”技改竣工,年新增摩托车齿轴20万件、摩托车齿轮175万件;东方红水泥厂投资1590.13万元进行的20万件、摩托车齿轮175万件;东方红水泥厂投资1590.13万元进行的生料制备系统、水泥制成系统、原料烘干系统技改竣工,年新增水泥产量5万吨,产值725万元,利税649.45万元;于都糖厂投资20.4万元,新上一条甘蔗专用肥生产线项,完成技改投资3105.3万元。其中东方红水泥厂投资842.5万元,实施水泥生产线#窑、中转库及一级储库3#破碎等相继投产,水泥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

  1997年,新开工项目6项,续建项目5项,完成技改投资2396.85万元。其中齿轮箱厂投资3494万元进行的“年产500万件摩托车齿轮”技改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年可新增产值4700万元,利税972万元;于都糖厂投资5.35万元的花生蛋白糖生产线竣工验收,年产花生蛋白糖200吨,投资17.8万元的圆柱奶糖生产线竣工验收,年产圆柱奶糖300吨;东方红水泥厂投资80万元,水泥均化设施技改竣工。

  1999年,完成技改投资1024.6万元,其中齿轮箱厂500万件摩托车齿轮生产线和东方红水泥厂水泥生产线万元。

  2000年,完成技改投资1221.5万元,其中银矿掘进等基础工程扩建投资450万元、齿轮箱厂年产800万件摩托车齿轮技改投资313万元、东方红水泥厂年产10万吨水泥挖潜改造投资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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